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二百五十四条

第二百五十四条 国家鼓励、支持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的生产、使用,逐步减少直至停止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

国家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进出口实行总量控制和配额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