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一编 总则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一百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一百二十八条 第一编 总则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一百二十八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投入,优化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财政资源配置,确保投入规模同建设任务相匹配,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一百二十七条 目录 第一百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