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五编 法律责任和附则 第三章 附则 第一千二百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一千二百四十二条 第五编 法律责任和附则 第三章 附则 第一千二百四十二条 本法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同时废止。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第一千二百四十一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