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五编 法律责任和附则 第二章 法律责任分则 第九节 违反噪声污染防治规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第五编 法律责任和附则 第二章 法律责任分则 第九节 违反噪声污染防治规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或者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目录 第十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