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一编 总则 第七章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 第一百一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一百一十九条 第一编 总则 第七章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 第一百一十九条 国家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部门协同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责任体系,严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保护生态环境敏感目标,及时妥善科学处置各类突发生态环境事件。 第一百一十八条 目录 第一百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