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五编 法律责任和附则 第二章 法律责任分则 第八节 违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定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 第五编 法律责任和附则 第二章 法律责任分则 第八节 违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定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 执法过程中查获的固体废物无法确定责任人或者无法退运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处理。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目录 第九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