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五编 法律责任和附则 第二章 法律责任分则 第四节 违反大气污染防治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第五编 法律责任和附则 第二章 法律责任分则 第四节 违反大气污染防治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和船舶,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或者未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