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第三节 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百一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一百一十条 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第三节 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百一十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所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进行跟踪检查,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应当查清原因、查明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