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五编 法律责任和附则 第一章 法律责任通则 第二节 责任主体 第一千零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一千零七十条 第五编 法律责任和附则 第一章 法律责任通则 第二节 责任主体 第一千零七十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法未作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目录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