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四编 绿色低碳发展 第四章 应对气候变化 第二节 减缓气候变化与碳达峰碳中和 第一千零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一千零四十条 第四编 绿色低碳发展 第四章 应对气候变化 第二节 减缓气候变化与碳达峰碳中和 第一千零四十条 国家建立健全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开展森林、草原、湿地、海洋、土壤等碳储量本底调查和评估,加强生态的保护与修复,巩固和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第一千零三十九条 目录 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