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四编 绿色低碳发展 第二章 发展循环经济 第四节 绿色消费 第九百九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九百九十三条 第四编 绿色低碳发展 第二章 发展循环经济 第四节 绿色消费 第九百九十三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的价格、税收等政策,引导单位和个人节约和合理使用水、电、气等资源性产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绿色低碳产品消费,按照国家规定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 第九百九十二条 目录 第九百九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