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四编 绿色低碳发展 第二章 发展循环经济 第三节 废弃物循环利用 第九百八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九百八十六条 第四编 绿色低碳发展 第二章 发展循环经济 第三节 废弃物循环利用 第九百八十六条 国家加强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高效利用,推动再生金属加工利用产业集聚化发展。 国家鼓励企业提升废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支持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废弃物中提取稀贵金属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 第九百八十五条 目录 第九百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