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四编 绿色低碳发展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百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九百五十条 第四编 绿色低碳发展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百五十条 国家优化绿色转型投资机制,加大对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示范、重点行业节能降碳、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等领域重点项目的财政投入,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低碳项目投资、建设、运营,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 第九百四十九条 目录 第九百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