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 第五章 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 第三十九条 第五章 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 第三十九条 穿越城市居民区、文教区的铁路,因铁路机车运行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当地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铁路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减轻环境噪声污染的规划。铁路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划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