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1989年) 第五章 交通噪声污染防治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1989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交通噪声污染防治 第二十七条 各类机动船舶,包括气垫船,必须按规定使用声响信号。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