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年) 第四章 征收管理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年) 第十七条 第四章 征收管理 第十七条 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