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第四章 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第二十五条 新建工业企业和现有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应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采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处理技术。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