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 第二章 生产、经营、使用 第四节 使用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 第四十四条 第二章 生产、经营、使用 第四节 使用 第四十四条 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定期检验。 从事锅炉清洗,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监督检验。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