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 第三编 用益物权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第一百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 第一百五十二条 第三编 用益物权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第一百五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十三章 目录 第一百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