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 第三编 用益物权 第十章 一般规定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 第一百二十三条 第三编 用益物权 第十章 一般规定 第一百二十三条 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二十二条 目录 第十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