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2023年) 第三章 实施措施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2023年) 第三十一条 第三章 实施措施 第三十一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等应当创新宣传报道方式,通过制作、播放、刊登爱国主义题材的优秀作品,开设专题专栏,加强新闻报道,发布公益广告等方式,生动讲好爱国故事,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