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1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1年) 第八十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条 煤炭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九条 目录 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