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2013年) 第五章 烟草制品的销售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2013年) 第三十条 第五章 烟草制品的销售 第三十条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必要时,可以根据市场供需情况下达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卷烟、雪茄烟调拨任务。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