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1997年)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1997年) 第六十八条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拍卖企业未对竞买人进行资格验证,或者不接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擅自拍卖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拍卖的烟草专卖品价值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并依法取消其拍卖烟草专卖品的资格。 第六十七条 目录 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