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1997年) 第二章 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1997年) 第十条 第二章 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十条 取得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与经营特种烟草专卖品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专业人员; 符合经营外国烟草专卖品业务合理布局的要求;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