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2015年) 第二章 烟叶的种植、收购和调拨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2015年) 第七条 第二章 烟叶的种植、收购和调拨 第七条 本法所称烟叶是指生产烟草制品所需的烤烟和名晾晒烟,名晾晒烟的名录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未列入名晾晒烟名录的其他晾晒烟可以在集市贸易市场出售。 第二章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