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2015年) 第四章 烟草制品的销售和运输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2015年) 第十八条 第四章 烟草制品的销售和运输 第十八条 禁止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播放、刊登烟草制品广告。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