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2006年)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2006年) 第三条 第三条 烟叶税的应纳税额按照纳税人收购烟叶的收购金额和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税率 应纳税额以人民币计算。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