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2006年)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2006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口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履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制定本条例。 引用法条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1973)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