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2007年)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2007年) 第四条 第四条 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是年满十八周岁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