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图(2015年) 1.

1. 由关闸广场与马场北大马路交界处以北围墙北侧1号点(北纬22°12′55.53″,东经113°33′03.33″)起,向西北沿弧状围墙北侧,经2号点(北纬22°12′55.88″,东经113°33′02.80″)至3号点(北纬22°12′56.39″,东经113°33′02.60″),再向北沿围墙东侧直线延伸至关闸澳门边检大楼附属楼顶东北角的地面正射投影点4号点(北纬22°13′01.33″,东经113°33′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