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3年) 第六章 文化和社会事务 第一百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3年) 第一百三十一条 第六章 文化和社会事务 第一百三十一条 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社会服务团体,在不抵触法律的情况下,可以自行决定其服务方式。 第一百三十条 目录 第一百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