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2019年11月) 第五章 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2019年11月) 第三十七条 第五章 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 第三十七条 《港口设施保安计划》经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并按要求修改后,港口设施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省级交通运输(港口)管理部门申请《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并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书; 《港口设施保安评估报告》; 《港口设施保安计划》,以及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 第五章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