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2016年) 第五章 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2016年) 第四十三条 第五章 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 第四十三条 通过年度核验的港口设施,由省级交通运输(港口)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或者其授权的人员(仅限授权1名)在《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正、副本上签字并加盖专用章。 前款所指的主管领导或者其授权的人员应当向交通运输部备案。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