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8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8年) 第四十五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港口经营人、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有本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纳入信用记录,并予以公示。 第五章 目录 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