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内贸部分)(2005年) 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内河港口向航行国内航线的船舶及内贸进出口的货物和集装箱(另有规定的除外)计收港口费用,比照本规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