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内贸部分)(2005年) 第八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内贸部分)(2005年) 第八章 第八章 港口作业包干费 第二十七条 货物和集装箱(国际标准集装箱除外)在港口进行装卸等劳务作业(堆存保管除外),实行包干计费,包干范围为货物在港口作业的全部过程。 第二十八条 港口作业包干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港口经营人自行确定,并在其经营场所提前对外公布。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