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2020年3月) 第二章 渔业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2020年3月) 第八条 第二章 渔业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与公安、海监、交通、环保、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相互协作,监督检查渔业法规的施行。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