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4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4年) 第四十一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和渔船。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