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 第三十四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实施细则,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实施办法。 第六章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