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 第三章 清洁生产的实施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清洁生产的实施 第十八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原料使用、资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以及污染物产生与处置等进行分析论证,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以及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