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海洋科学研究管理规定(1996年) 第四条

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海、领海内,外方进行海洋科学研究活动,应当采用与中方合作的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外方可以单独或者与中方合作进行海洋科学研究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