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2010年)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2010年) 第五条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