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2010年) 第三章 婚姻家庭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2010年) 第二十九条 第三章 婚姻家庭 第二十九条 扶养,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