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2010年) 第三章 婚姻家庭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2010年) 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婚姻家庭 第二十七条 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