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 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