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 第五十四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法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1984年5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1984年5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同时废止。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1984) 第六章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