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2024年) 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2024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 经营者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的,应当提前30日在其经营场所、网站、网店首页等的醒目位置公告经营者的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