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年) 第三十九条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