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年) 第四章 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年) 第三十一条 第四章 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